| 索??引??號 | bm56000001/2025-00013338 | 分????????類(lèi)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發(fā)布機構 | 發(fā)文日期 | 1763424050000 | |
| 名????????稱(chēng) | 湖北證監局關(guān)于對陳浩華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| ||
| 文????????號 | 〔2025〕66號 | 主??題??詞 | |
湖北證監局關(guān)于對陳浩華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
陳浩華:
經(jīng)查,你作為奧美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(jiǎn)稱(chēng)奧美醫療或公司)持股5%以上的股東。于2025年7月21日至7月30日陸續減持公司股份,持股比例由11.81%減少至9.92%,你在減持股份至10%時(shí),未按規定停止交易。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(huì )令第227號)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。
根據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,我局決定對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,并記入誠信檔案。你應認真吸取教訓,切實(shí)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(xué)習,杜絕此類(lèi)行為再次發(fā)生。
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(shū)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(huì )提出行政復議申請,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(shū)之日起6個(gè)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復議與訴訟期間,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。
湖北證監局
2025年11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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